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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

来源:  作者:韩海涛  审核:师照华  发布时间:2017-05-10 09:09:00

 

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
 
4月27日,双滦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傅云林主持会议,副主任徐小平、王青春、周建军、赵素娟及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区委书记赵振清,区人民政府区长王贺民莅临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长厉辉、区人民法院院长马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各乡镇人大主席、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拟被任命的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拟被任命的区人民法院庭长、审判员列席会议。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产生了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法院有关工作人员,被任命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会议还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区政府关于双滦区西地满族中学等PPP项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双滦区2017年工作计划;审议修改了《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区人大常委会与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制度》;审议通过了《区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型环保型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
王贺民区长对新被任命的区政府组成人员提出要求,区政府组成人员要倍加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决不辜负党和全区人民的信任与重托。一要讲政治、有信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服从区委领导,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二要讲发展、有担当,始终做到心中有责。落实好区第八次党代会描绘的宏伟蓝图和区十届人大通过的新一届政府各项目标任务,努力在抢抓机遇、跨越赶超上实现更大作为。三要讲宗旨、有情怀,始终做到心中有民。始终谨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确保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安排的十项民心工程全部完成,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四要讲法治、有诚信,始终做到心中有公。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意识,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五要讲学习、有本领,始终做到心中有谱。广泛学习现代科技、金融、法律、互联网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驾驭复杂局面、解决实际问题、领导经济发展的本领。六要讲规矩、有原则,始终做到心中有戒。倍加珍惜组织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守清正廉洁的政治底线、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确保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赵振清书记强调,未来的五年,是我区发展历程中极为重要而关键的五年,被任命人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一要强化政治意识,坚持做到忠诚于党。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争当爱党、忧党、兴党、护党的模范。深入学习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双滦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二要强化宗旨意识,坚持做到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善于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认真办好事关民生福祉的实事,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三要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做到担当有为。发扬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精神,真正成为带领广大干部战风险、渡难关的主心骨。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区第八次党代会、区十届一次人代会精神,带领广大干部拼时间、抓机遇、抢速度,推动双滦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持事争一流、唯旗誓夺的劲头,每个部门、每个领域的工作都要对标全省先进、全市领先,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实绩。四要强化廉政意识,坚持做到廉洁自律。带头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使各自负责的部门真正做到公正廉明、风清气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监督,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和配合人大组织的视察、检查和调研,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提出的提案议案,虚心接受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共同塑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形象。
傅云林主任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对被任命人员提出希望:一要依法行政,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线。二要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实践中都能体会到公平正义。三要敢于担当,把使命担当牢记在心,以舍我其谁的气魄为党和人民鞠躬尽瘁,做好工作。四要奋力开拓,以饱满的激情和昂扬的斗志,敢于迎接挑战,敢于战胜困难,努力打出一片新天地。五要勇于争先,以先人一步、事争一流的胆略与豪气,在各自的战线和岗位,争当排头、争当先锋、争当样板。六要干净做事,时刻紧握廉洁这把标尺,“严”字当头,律己为要,时时处处做到自警自省自律,做一个清正廉洁的执政者。七要自觉接受监督,自觉地把工作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如实地向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傅云林主任对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要求,一是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做好人大工作。要时刻与区委保持一致,紧紧围绕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谋划和区政府的各项重点工作,认真开展视察、检查和调研,提出有见地、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到为推动全区改革与发展献好策、出全力。要依法行使好人事任免权。既要坚决贯彻区委的人事安排意图,又要严格任后监督,确保区委正确的用人导向得以贯彻实施,确保干部队伍奋发有为的激情与活力。二是倍加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尽心尽力履好职、尽好责。要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特定问题调查等多种方式,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坚持“选择好角度、掌握好尺度、把握好力度”的原则,督促“一府两院”不断改进工作,提升水平。要在对各项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前,深入调查,反复研究,全面论证,确保决定的事项符合法律、符合政策、符合实际、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意愿。三是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密切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要强化群众观念,使常委会作出的决策符合客观实际,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紧紧围绕常委会工作相关议题,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为基层、为群众实实在在地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四是注重纪律约束和作风锤炼,切实加强人大自身建设。要不断增强党性观念,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工作中的贯彻落实。带头做到自律、自省、自警、自励,努力塑造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每一位组成人员都能有效行使发言权、建议权、表决权。认真参加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活动,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切实发挥常委会委员的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