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滦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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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承德市双滦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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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8日)
首先,我非常荣幸能够代表区委、区政府来参加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发展专题座谈会,相信通过参加此次座谈会我带着问题来带着办法回,更有效地推进我区农村股份制改革工作。下面,把我区农村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和个人体会做如下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㈠股份制改革试点村情况
自开展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我区开展了深入的调查摸底,划分城中村、规划区内村、边远贫困三类村,编印了《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辅导材料》500本,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召开全区改革试点动员大会,对改革工作进行了宣传发动、统一安排部署。截止目前,我区有13个村已完成经济主体的工商登记注册,组建了股份经济合作社;有1个村已完成改革工作正在进行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工商注册,16744名农民转变为股东,主要进行了农民对集体资产的占有权、收益权的试点。
13个村中,具体分三类情况:第一类,以资金入股组建的合作社,共有8个;第二类,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组建的合作社,共有3个;第三类,以资金、资产、资源综合入股组建的合作社,共有2个。
西地乡肖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第一类的代表,早在2012年底就成功组建,量化总股本217.3万元,又先后成立承德成龙建筑有限公司、小额信贷担保公司和榨油厂,流转土地1000余亩,发展果树、中草药等规模经营,三年累计分红264.7万元,运转良好。经验做法《人民日报》予以刊发,2015年完成《农民股东》以肖店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题材的电影作品拍摄。
第二类代表是陈栅子乡二兴营村,2014年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基础上,大胆尝试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完成了项目招商合作,并已运行一年。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实现了土地规模经营,统一种植油菜花、大榛子、苏子、杂粮等经济作物,并已注册了“福卧龙田”商标,合作社已做好了长期发展规划,对未来充满信心。在二兴营村的带动和影响下,2015年又新增河南营和黄梁两邻村组建了土地股份合作社,也都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吸引北京三夫体育山地运动公司战略投资,积极进行产业谋划。
第三类代表是西地乡西地村,重点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办法,组建资产、资金、资源同步量化的综合性股份合作社,于2016年1月份注册成功。该合作社股东人数1247人,涉及农户954户,股权设置了基本股、劳龄股、老龄股、奖励股、资产股、资源股六种,共量化了资金299.18万元,资产3390.3平方米,资源股3390.3亩。西地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在《农民日报》上给予刊发。今年该村被列为省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截止目前,共清理土地承包合同55份,涉及金额约为45.22万元;成立了鼎贵超市,以超市带动合作社经济的发展模式,既增加了村集体收入,又为周边村民提供了方便,同时还解决了部分农民就业问题;成立了现代物业服务公司,为佳园社区及周边居民小区提供专业的物业服务;注册成立了“鼎合建筑”公司,统一规范经营,经营资质正在办理中;与此同时敬老院和小额信贷公司也在筹建中;盘活集体资产,增加收入,已出租底商8个,收取租金11.98万元。
㈡农村股份权能管理平台建设进展情况。目前,已通过局评价小组共同研究讨论确定供应商,合同已签订完毕,预计9月中下旬将开始此项工作。
㈢农村股份权能退出试点情况。结合全国其他各地的经验和本区实际,已起草了《双滦区农村股份权能退出管理办法》,还待组织召开相关领导会议研究讨论后进行探索,目前还没有具体进展。
㈣开展农村股份权能抵押权、担保权试点情况。此项工作还没有开展。
二、工作中坚持的主要原则
一是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我们先从最有把握的对集体资金进行量化,再到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量化,逐步积累经验,待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壮大到一定程度且各种条件相对具备时,探索对三类集体资产实行同步量化,全面盘活农村集体资产。
二是农民自愿,公开透明。不强拉硬拽,不搞“一刀切”,让农民逐步理解、认识,到最后主动参与。思想不通的,先放一放,有顾虑的村,让其看到先行一步的甜头。总的要求是按照习总书记讲的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群众乐意,大家认可。
三是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国家层面尚未出台统一标准,各地的认定标准和方法也不尽相同。但大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将户籍作为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的“首要标准”或“唯一条件”。显然,这是不合适的。应该在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情况、生产生活历史以及对集体资产贡献量等因素的基础上,由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表决认定,这是相对公平合理的途径。
四是示范引导,协调推进。村示范,就是抓出几个看得到、摸得着、有效益的示范村,鼓舞士气,坚定信心。部门示范,就是在基本完成全区土地确权、颁证任务基础上,明确一批有实力的区直部门不仅搞好服务,还要牵头流转至少50亩土地,规模经营,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改革,主动支持改革。
三、主要做法
㈠加强领导,凝聚合力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工作,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解决改革方向,解决重大问题,成立了由区长担任组长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自2012年以来,区政府出资50余万元,多次安排组织区、乡镇、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先后到北京、山东、沈阳、成都、西安、江苏、浙江等先进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学习,不断完善改制方案。同时,对组建成功的改革村,区财政给予每村10万元的奖励发展资金,用于支持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启动和产业发展。
㈡宣传发动,精心指导
按照改制程序积极开展宣传发动,下乡进村入户讲解。截止目前累计发放“明白纸”10000余张,辅导资料200余本,召开大小动员会50余次。区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在做好调查研究取得第一手材料基础上,认真做好相关业务指导,积极协助村、组制订股份制章程草案、股权设置、股东身份界定,及集体“三资”清产核资等重要环节工作。
㈢依法合规,科学实施
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初步探索了“1238”工作模式。严把“三个关口”:“股东界定、股权设置和股权量化;实施“八步推进工作法”: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清产核资、股权设置、股东身份界定及股份量化、收益分配、建章立制、注册登记。“八步工作法”的每个环节都做到依法合规,严格程序,对于股民资格界定和股权设置等关键环节采取“张榜公示,三榜定案”的方式,一榜公布初步结果,二榜公布核实结果,三榜公布最终结果,确保整个改革过程民主公开,科学实施,公正透明,最大限度的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
㈣规范运行,提质扩面
为确保改制股份合作社及公司扎实稳妥运行,最大限度保证资产的安全,在运营中,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公司法》,在开展业务时最大限度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分红。制定《双滦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指导意见》,以便全面彻底摸清全区镇村两级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的存量、结构、分布、使用和效益等情况,为改革打下坚实基础。目前我区已完成90%的外业测绘,预计10月底完成颁证;制定《双滦区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为建立归属清晰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顺利推进改革提供重要依据。下一步将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双滦区农村集体资产权能有偿退出指导意见》,开展有偿退出试点工作。
四、改革取得的成效
㈠实现了村民对村集体资产的按股所有并受益。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的推行,破除了过去农民对集体资产抽象所有、共同共有、实际上很难保障应得利益的体制怪圈,形成了农民真正所有、人人按份享有的良性局面,并使股民真正受益,增加了农民收入。
㈡有力的促进了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通过改革,股份经济合作按现代企业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为村集体发展公益事业,使村集体获得最大的效益,促进了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从而有效的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㈢有效的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股份合作制改革后,使得农民对集体资产的模糊认识变为清晰地享有股权,解除了农民的所有顾虑,使他们信任村干部。同时,实行成员固化,有利于“定纷止争”、减少产权纠纷,也使外来户、农转非、“农嫁女”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及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解决,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有效的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存在的问题
农村改革在我区还算新生事物,涉及面广,具有复杂性,致使在推广过程中发现一些问题。
㈠乡镇、村干部认识不到位,影响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度。全区推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范围广、问题复杂,部分基层干部和农民对其认识还不够深,有的怕改革,怕影响眼前的利益,积极性不高;有的村因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和征地拆迁等原因存在不稳定因素,乡镇村不敢轻易进行改革。另外,此工作牵涉人力物力财力大,区、乡镇两级存在人力严重不足等问题,也影响了工作的开展和推进。
㈡各村经济发展不平衡,改革的成效一时难以展现。有些村几乎没有收入,地处偏远,基础差,观念旧,不具备进行改革条件;有的已成立的合作社运行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导致经济效益不高或没有效益,从而影响了农村改革的吸引力。
㈢起步阶段扶持政策少,合作社经营困难。一是注册登记上有制约。不进行工商登记不利于生产经营;登记农业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仅限一产受影响;正式工商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责任公司,但这又与《公司法》所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不相吻合。一般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数量都高于法律规定的股东或发起人数量,这样就会产生出大量的隐形股东,其权益无法受到法律保护。二是对于起步阶段的股份经济合作社,缺少资金,管理水平又上不去,产品和服务缺少宣传,销路不畅,经营比较困难。三是不仅承担其在改革过程中因权利人名称变更登记、资产产权变更登记等发生的相关税费,在从事一产以外的其它产业时没有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而起步阶段要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就要先让大家拿到更多的红利才具有说服力;四是在融资和产业运营等方面还没有相应的扶持政策,致使集体经济积累能力有限,影响其扩大再生产。
㈣监管主体不明确,不利于合作社健康发展。在合作社成立注册后,合作社要进行正规运营,走上健康的发展轨道,就需要有明确的监管主体,在发展大方向上给予监督和指导,这样有利于合作社长期健康发展,真正实现农村改革的目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让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但事实上,提倡集体经济组织与村两委的负责人实行交叉任职,还是推动实现“政经分离”,各有利弊,当前还是个两难选择。
六、几点建议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是一分了之、吃集体经济的“散伙饭”,而是把集体资产确权落到每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上,让他们拥有更多获得感。
建议一,国家层面加大顶层设计和统筹推进力度。主要从破解注册登记、税费支持上有突破。应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程序,尽快起草和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应考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殊性,减免相关税费,对于经营收入承担社会公共服务支出的部分,应实行税前列支,对于改革后农民按资产量化份额获得的收益,因其不属于投资所得,免个人所得税。
建议二,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大力宣传,使改革深入民心。农业部统一组织,对改制成功地区的改制成果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正面宣传,打造良好的改制氛围,使改制后的美好成果深入人心。同时,让村干部、村民等走出去实地学习经验,亲见效果,提高他们对改革的认识。
建议三,加快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是联结农村与外界的纽带,随着改革的深入,必然需要加强与外部资本的合作,进行各种产权的交易,因此,加大扶持和指导力度,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不可或缺的一环。
建议四,多方入手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建立贷款担保或贴息等机制,破解融资难题;建立集体资产特别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保障机制,通过政府设立基金、参加保险、年度留取等方式,维护农民权益,保证基本生活;要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监管办法,确保不出问题。
七、下步工作计划
㈠按照试点方案,今年10月底之前完成全区63个行政村清产核资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工作。同时建立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将相关信息纳入平台管理。
㈡至少完成国家试点方案中6个试点村的股份权能改革任务。
㈢下半年,制定出台区农村集体股权退出管理实施意见,相关试点村根据此意见制定本合作社股权退出具体实施细则。
㈣与金融等相关部门调研农村集体股权抵押、担保等相关事宜,条件具备时慎重探索实施农村集体股权抵押、担保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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