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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滦区人社局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来源:人社局  作者:人社局  审核:张利国  发布时间:2018-01-24 08:54:40

 

双滦区人社局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承德市人社局《全市人社系统开展扶贫领域微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从现在起至2018年12月底,在全局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张家口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盯就业扶贫、医疗保障救助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彻查彻纠彻改,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核查就业扶贫、医疗保障救助扶贫工作,通过彻查严惩违纪违法的贪腐分子,严肃问责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整改查纠扶贫领域的“四风问题”,健全完善有效管理制度机制,为扶贫脱贫工作营造风清气正、实干尽责的良好环境,确保人社系统扶贫脱贫工作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二、 工作任务
重点核查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5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以来,涉及就业扶贫、医疗保障救助扶贫工作发生的问题。治理重点主要包括:
(一)违法违纪问题。 1.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提供就业服务、为贫困人口落实医疗保障救助待遇中违规收费; 2.优亲厚友,在就业服务、为贫困人口落实医疗保障救助待遇中存在不讲原则、显失公平公正行为; 3.吃拿卡要,违规向贫困群众索要财物或提供有偿服务。
(二)作风不实问题。逐一对照检查和落实上级关于扶贫脱贫政策,突出治理以下问题。 1.对脱贫攻坚工作不重视,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 2.制定落实扶贫政策措施脱离实际、生搬硬套、不接地气、难以落实; 3.对待扶贫工作敷衍了事、拖沓推诿,就业扶贫质量不高,就业扶贫结果不真实,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缓慢,导致医疗保障救助、就业扶贫服务开展不到位; 4.未执行便民服务和各项措施,政策宣传工作不到位、群众知晓面不高等作风问题。
(三)失职失责问题。1.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致使本地就业扶贫、医疗保障救助工作大面积出现问题; 2.医疗保障救助对象信息管理工作失实,身份认定不及时,或认定超范围、待遇认定超时限等造成医疗保障救助待遇落实滞后问题。
三、方法步骤
从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核查、巩固提升三个阶段,有序衔接,压茬进行,确保实效。
 
 
(一)自查自纠
局各股室、二级局要按照市局、区委、区政府文件要求,对照本方案提出的专项治理重点,彻底自查本级部门存在的问题。于2018年1月20日之前,将2016年以来的所有问题彻底查清,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2018年2月20日前全面核查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5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以来的问题彻底查清,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自查过程中,不能以基层问题代替本级和自身问题。就业服务局牵头负责就业扶贫核查工作;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医疗保障救助核查工作;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局包村扶贫工作的自查工作。各股室、二级局于上述规定时间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局专项治理办公室。
建立问题清单制度,各股室、二级局对自查的问题,要进行深入剖析、认真研究整改办法,明确处理意见,并认真填写《违纪违法问题清单》和《作风问题清单》,并经主管领导签字背书后报局专项治理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报至市局及区委专项治理办公室。
各股室、二级局在报送两个清单的同时,要立即进行处理和整改。2018年3月中旬前,凡是需要给予党政纪处分的,都要移交纪委处分到位,凡是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都要完成移交并进入立案程序,确保2018年6月中旬前,所有违纪违法案件结案归零。对于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实行挂账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二)集中核查                         
集中核查与自查自纠压茬推进,自2018年1月底至6月中旬,局各部门抽调各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督导组采取随机抽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对业务领域进行核查。对于对违法违纪问题、作风不实问题、对失职失责问题严肃对待,查明问题,及时整改完成。发现违反党政纪律、法律法规的,立即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三)巩固提升建章立制
把巩固提升贯穿专项治理始终,坚持边治理、边总结、边提高,持续抓整改,注重源头防控,堵塞制度漏洞,确保专项治理取得扎实成效。
1.适时组织“回头看”。集中核查结束后,利用1个月的时间,认真组织“回头看”,主要看自查自纠的问题是否全部查纠、已经查纠的问题是否出现反弹、需要问责的干部是否问责到位、检查发现的制度漏洞是否及时堵塞、工作作风特别是一线经办人员工作作风是否明显改进。
2.健全落实相关制度。健全和落实常态化自查自纠制度,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直至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将本年度开展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健全和落实工作作风建设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强化使命担当,确保工作落实,同时,做好迎接省市区检查工作。
3.搞好全面总结。专项治理各阶段工作结束后,形成专题报告,及时总结成效经验,对下步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提出意见建议和明确举措。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
四、组织领导
(一)严格落实责任。成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必须靠前指挥、直接上手、搞好研究和谋划、动员部署、组织推动。直接领导、直接部署,主管就业、社保工作的局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各环节责任人,细化时间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核查工作取得实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局办公室。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核查报告机制,于每月16日前向市局及区专项治理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落实线索移交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查机构、审计机关移交问题线索。
(三)坚持统筹推进。按照市局、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展好扶贫相关工作,统筹考虑,周密安排,合理部署,协调推进。要进村入户走访,宣传落实扶贫政策,真正做到为贫困户排忧解难。在彻查贪腐、失职失责问题的同时,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对在扶贫工作中改革创新、成绩突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的干部,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推进脱贫攻坚紧密结合起来,以专项治理的实际成效,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
附件:1.双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2.违纪违法问题清单;
3.作风问题清单。
 
 
 
 
 
 
 
 
 


附件1:
双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为加强对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双滦区人社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
组 长:王鹏程 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王泽民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 国 党组成员、区社会保障局局长
        闫向萍 党组成员、区就业服务局局长
 成 员:张利国 局办公室主任
张 磊 就业办公室主任
王智慧 城乡居民医保中心主任
卢华莉 就业局职介中心主任
曹思阳 就业局培训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王泽民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主任:赵 国 区社会保障局局长
闫向萍  区就业服务局局长
 成 员:
张利国 局办公室主任
张 磊 就业办公室主任
王智慧 城乡居民医保中心主任
卢华莉 就业局职介中心主任
曹思阳 就业局培训中心主任
         张亚楠 局办公室科员
监督电话:4044282  4041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