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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滦区司法局情系农民工,兑现补偿金

来源:  作者:徐攀慧  审核:杨秀丽  发布时间:2018-02-24 11:18:53

 

2017年除夕的前一天,双滦区法律援助中心将18万余元的经济补偿金交到了丛某等14名农民工的手上,工人激动的说“农民工被辞退,也有经济补偿金呀!感谢政府的好政策!”。

事情发生在2017年的7月份,丛某等14名农民工来到双滦区法律援助中心,诉称:他们从2004年至2017年陆续到某企业从事熔炉工作,十来年的青春、艰苦的工作条件,并没有让他们享受到应有的劳动待遇,且从20173月因企业效益不好,他们被辞退,拖欠的工资也一拖再拖。他们想用法律武器讨说法——“农民工被辞退,应该有补偿吗?”,这个问题在20177月交给了双滦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徐攀慧的手里,双滦区司法局局长曹显东得知此事后指示承办人“一定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让弱势群体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带着领导的指示,担负着农民工的期盼,徐攀慧律师开始了农民工维权之旅,通过调查取证、代理立案、参加仲裁、申请执行,到局领导协调企业积极履行,工人的工资陆续到手,且在2018年春节前夕,18万余元的经济补偿金交到工人手中,此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的成功办理,得益于以下三点:一、法律做保障。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没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人的行为就没有准绳,法律赋予权利,才是维权的基础;二、领导重视,协调配合。局领导积极协助法律援助中心与劳动仲裁、法院、企业的沟通,发挥各方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三、专业高效的法律援助队伍。在民生问题面前,要有敢于担当,乐于奉献,专业、高效的人才,司法局注重人才培养,由从业多年的律师、法律工作者组建了法律援助团队,难办的案子主任亲自办,群体性案件大家一起办,发挥团队精神,保障民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今后作为基层法律工作者会总结经验,更好地将党的政策传递到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