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滦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双滦审改办﹝2016﹞2号
关于衔接落实河北省审改办取消一批省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关于取消一批省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冀审改办〔2016〕4号)和《关于衔接落实河北省审改办取消一批省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承审改办〔2016〕4号)衔接落实工作,区编办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对市审改办文件中取消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经梳理,此次市审改办取消5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中涉及我区4项。为做好上下衔接,确保取消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落实到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梳理,承接到位。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各部门要对应取消本级相关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并进一步加大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中介服务事项取消后,各部门要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相关管理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强化相关监管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及时调整,加强公开。各有关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10日内完成衔接落实工作,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动态调整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区政府部门取消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双滦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28日
附件
区政府部门取消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共4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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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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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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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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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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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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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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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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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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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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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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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勘测定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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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再造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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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勘测定界图、坐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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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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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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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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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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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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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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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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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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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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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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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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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滦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