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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滦区审改办双滦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双滦区行政许可标准化实施方案》的通 知

来源:  作者:  审核:  发布时间:2017-07-20 09:15:22

 

文件

 
双滦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双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双滦审改办〔2017〕2号
 
双滦区审改办   双滦区市场监管局
关于印发《双滦区行政许可标准化实施方案》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管理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通知》(审改办发〔2016〕4号)和《河北省审改办、河北省标委办关于印发〈推进全省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审改办〔2016〕5号)、《承德市审改办、承德市质监局关于印发〈承德市行政许可标准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承审改办〔2017〕3号)精神,推进全区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区审改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双滦区行政许可标准化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双滦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双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0日  
双滦区行政许可标准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通知》(审改办发〔2016〕4号)和《河北省审改办、河北省标委办关于印发〈推进全省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审改办〔2016〕5号)、《承德市审改办、承德市质监局关于印发〈承德市行政许可标准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承审改办〔2017〕3号),推进全区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落实国务院提出的“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要求,以行政许可标准化为重点,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全区各部门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以下简称《指引》),切实解决审批环节多、时间长、随意性大、公开透明不够等审批难问题,不断优化面向企业和群众审批项目的办事流程和服务标准,下大力推进我区各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目标任务
本着“依法行政、简明实用、积极创新、持续改进”的基本原则,以《指引》为指导规范,在全区各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建立涵盖“所有审批事项、每项材料手续、各个环节流程、最终审查裁量”相互协调配套的行政许可实施、监督和评价体系。分阶段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受理场所、办事流程、审批服务、监督检查等方面标准化运行。
(一)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依据《行政许可法》,结合我区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动态管理和编码管理的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
(二)推进行政许可流程管理标准化。对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和决定环节,区别单一审批流程和共同审批流程,分别建立行政许可受理单制度,明确采取具体审查方式的依据和理由、细化权限边界以及每个审查环节的前后置条件和涉及税费征收的相关法规依据和标准,以及作出决定的方式、决定送达的方式。在此基础上,以方便行政相对人为导向,全面梳理优化审批流程。
(三)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顶岗补位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文明服务制等一系列审批服务制度和规范,针对每个审批事项编制服务指南(含流程图)和审查细则,多渠道提供现场、非现场咨询服务和网上服务。
(四)推进行政审批受理场所建设和管理标准化。在推进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设立行政审批局的基础上,按照标准规范要求,配齐实施审批的受理办事、档案管理、查询公示等硬件设备;配置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掌握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流程的工作人员,严禁安排不具备相关资格的工作人员实施行政许可。
(五)推进行政审批监管标准化。将业务监督和行政监察有机融合,各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明确监督检查主体,采取多种监督检查方式,重点检查超权限、超时限、逆程序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权力寻租、恶意刁难、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评价机制。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2017年7月底前)。
根据《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及市相关文件,组织区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重新规范。涉及下放委托乡镇实施的区级行政许可事项由区级实施机关先行规范后,再对乡镇(街道)所承接事项进行规范指导。
研究制定我区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实施方案,印发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在各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全面启动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
(二)建立标准阶段(2017年10月底前)。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按照全区统一安排部署明确具体工作方案,并对照《指引》要求,对每一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梳理分析,依据法律法规,运用标准化原理、方法和技术,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阳光透明操作、规范自由裁量、提升审批效率,研究制定本许可事项流程、服务标准、办理场所建设与管理、监督检查和评价规范,形成涵盖行政许可“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标准规范制定要符合标准化要求,以通用基础标准和上层标准为指导,尽量采用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统一要求,避免标准之间、标准条款之间的相互矛盾、不协调,以及标准覆盖上的重复、交叉和出现空白,同时做到文本内容简洁扼要,操作使用易行,既适于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掌握使用,又便于群众办事和社会监督。
(三)标准落实阶段(2018年6月底前)。
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以及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编制公开的行政许可办事和服务规范,推进行政许可可预期、可操作、可验证、可考核、可监督,实现行政许可事项、流程管理、服务、受理场所建设和管理、监管标准化,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最大限度地提供便利。
各项标准实施后,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结合自身审批工作实际,不断总结标准运行效果,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不断完善,积极创新,调整标准体系结构和修订标准内容,确保标准体系的实用有效。必要时,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评估,推进标准体系的持续改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是规范审批行为改进审批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审批难、审批慢”的重要抓手,是推动行政审批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是今后一个时期内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及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目标和要求,狠抓工作推动和落实。
(二)精心组织实施。区审改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要努力协同做好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宣传培训和业务指导,推动解决行政许可标准化推进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按照先市后区、分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市、区两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分步完成行政许可各项标准建立、完善工作,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区直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分步骤加快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宣传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的意义和作用,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标准化建设,建言献策;宣传标准化建设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行政许可制度方面取得的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导落实。区审改办、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要严密组织对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情况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对策,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要定期对全区行政许可机构的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积极、不主动完成工作任务单位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