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7个内设机构, 6个事业机构,共21个股室。
一、双滦区人社局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能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牵头组织局内各部门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定本局管理制度;负责综合文稿起草、会议组织、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档案等事务;负责新闻宣传工作,汇集、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负责对工作目标任务的制定、检查、督导、考核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购买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安全保卫、保密、综合治理等工作;牵头组织全局大宗物品的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局属各部门机构编制、岗位职责、人事管理;负责拟订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综合性政策调研工作。
联系电话:4044282
(二)财务审计股
主要职责:牵头负责全局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养老、失业、医保、工伤、生育、再就业、农保等社会保险基金及离退休干部医药费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和运行实施监督;负责对全局财务、资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组织实施对各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投诉和查处工作。
联系电话:4044382
(三)公务员管理股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等方面的配套法规;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负责组织全区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政府涉及公务员表彰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公务员表彰奖励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毕业生选调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和工资协调联动机制,合理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用工管理;落实机关事业单位政策性安置人员计划;审核财政统发工资范围的人员、工资;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事业单位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对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奖惩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股级干部任免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辞职、辞退工作。
联系电话:4042421
(四)职称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区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进行宏观管理;指导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争上岗、岗位聘任等工作;负责全区初级技术人员资格评定;负责全区公务员录用聘用考试、职称考试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试考务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其他部门委托组织的考试考务工作;负责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选拔推荐、培养和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4042401
(五)工资福利股
主要职责:审批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定级以及调动和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待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伤待遇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疾病、生育停工期间待遇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中央、省、市机关事业单位福利政策规定。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接续和离退休人员护理费、遗属补助的审批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解困、维稳政策。
联系电话:4042411
(六)就业促进股
主要职责:负责综合管理全区城乡劳动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并组织制定本区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就业援助制度和政策,指导普通高校中专以上毕业生就业;综合协调农民工培训,指导协调农民工信息建设;负责编制再就业资金使用计划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管理、规范和监督检查;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和失业动态重点监测制度;负责本区中介服务机构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监督和管理;实施用工备案,制定建立空岗报告制度办法和措施,负责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认定及管理;负责城乡劳动就业培训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就业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4041905
(七)调解仲裁管理股
主要职责:落实全区企业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用工备案制度和劳务派遣管理规则;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及其负责人工资收入政策;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有关政策。
综合管理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研究信访工作的管理办法,规范接待处理流程,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对基层劳动保障部门信访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协助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处理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疑难案件;负责应急管理和维护稳定。
联系电话:4042926
二.双滦区人社局事业机构及工作职能
(一)双滦区就业服务局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全区劳动就业服务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城乡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和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劳动就业服务和劳动力市场供求的统计和信息工作;负责劳动事务代理工作,收集和发布劳动力需求信息,为区内外企业及劳动者办理招工和求职登记,组织开展各项人才招聘洽谈活动;负责城乡劳动力的的就业、创业培训及《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分析和参保单位的失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及失业保险金的发放、管理等工作,统筹管理全区就业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业务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全区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站就业、保障等各项工作。
就业服务局内设股室5个,即:职业介绍中心(原职业介绍股)、职业培训中心(基层就业指导中心,原职业培训股)、失业保险所、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指导中心(原劳动力市场)。
联系电话:4041580
(二)社会保障局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基金筹集及建账工作,负责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手工核销,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督导检查,组织门诊特殊病及门诊慢性病申报;负责全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建账及异地就医手工核销等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保费征缴、个人帐户管理、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社会化发放及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办理调入、调出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负责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工作;负责全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保费征缴、发放及基金监管工作,负责“城中村”农民参加城保的登记、缴费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登记、缴费申报、基金征缴、工伤(亡)人员及遗属待遇申报工作。
社会保障局内设股室5个,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办公室(原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办公室)、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公室、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原社会保险所)、农村养老保险中心(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工伤保险所。
联系电话:4041776
(三)双滦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上级人才工作政策,负责全区人才智力引进和交流工作,承办人事代理业务,接受单位和个人委托,代管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及相关业务;负责人才测评和人才数据、信息管理;负责全区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4042431
(四)双滦区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事培训教育和考试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负责全区公务员录用聘用考试、职称考试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试考务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其他部门委托组织的考试考务工作;负责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选拔推荐、培养和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4042401
(五) 双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
主要职责:依法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职权,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用工备案制度,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有关政策;负责对用人单位和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年审;负责劳动保障行政处罚文书的备案工作;受理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依法进行制止、纠正和处罚。
联系电话:4040890
(六)双滦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全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各用人单位准入工种从业人员的培训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联系电话:4040063
双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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