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概况
双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下辖就业服务局、社会保障局2个二级局,共设21个股室,现有干部职工56人,其中党员29人。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落实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宣传和舆情研究。
(二)贯彻落实省、市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执行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政策,拟订全区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并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执行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标准,贯彻落实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的统筹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中央、省、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福利政策,贯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工作总体目标,参与人才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全区人事考试工作。落实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综合管理全区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推荐和培养。
(八)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十二)负责全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评估和认定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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