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名称: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助
适用对象: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
补贴标准:每人5000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申请材料: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审核认定表、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毕业证、营业执照、个人银行账户等材料。申请材料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资金渠道:就业专项资金。
执行期限:长期。
依据文件:冀政[2011]111号、冀财社[2011]154号、冀政办[2013]18号、冀人社字[2013]249号、冀政发[2015]33号、冀人社字[2015]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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