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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滦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民政局  作者:  审核:  发布时间:2015-04-20 09:31:47

各乡镇民政办公室、街道街政办公室:

按照市民政局转发的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业务信息数据管理的紧急通知冀民传[2015] 号的通知精神,今年15日,国家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已进驻我省,开始对我省2014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社会救助资金将是审计重点之一。预计从210日起,将对我省民政各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根据省厅规财处提供的情况,目前我省民政社会救助业务统计台账的信息存在不少误差,必须立即予以纠正。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加强申请审批管理和信息数据录入核对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迅速开展城乡低保对象资格审查自查自纠活动

     1今年3月,各乡镇、街办要根据省审计部门审计时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41前书面上报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加大核查力度,尽最大努力掌握每一位享受低保人员的信息。自发文之日起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每一位新申请低保人员和家庭成员,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要严格入户审查,看其家庭生活情况,针对有车享保、经商享保、死亡享保、领取退休金、养老保险享保等违规吃保问题在一个月内要及时停保,并追回多领金额,上报退回财政专户。

2彻底消除不以家庭为单位的“保人不保户”现象(有政策规定的除外,如重度残疾人,即:“视力残疾中的一级盲、二级盲;听力、言语、肢体残疾中的一级;智力残疾中的一、二级;精神残疾中的一级”及“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对排查出的已享保人员的家庭成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审批程序合户,重新计发低保金。若合户后不符合条件的,注销其低保待遇。

通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严格做到“审批及时、注销及时”的动态管理,并形成常态,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档案完善,对每位新申请低保人员要求先将档案组建完整,再行申报

从目前省厅统计台账提取的信息看,存在城乡低保对象多人填报同一身份证号码、家庭成员信息缺失、一人多次享保(既享受低保又享受五保)等误差,如果审计中发现这些误差,势必会引发跟踪审计、增加工作量、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损害我区民政部门良好形象等后果。因此,在核查审批过程中要做到程序规范、档案建全、信息完整。

三、准确填报和修改台账、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

目前,每月第一周为承德市填报“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我区已基本填报完成,但还有许多不足需要修改,如家庭收入超标,享受人员不全、金额错误等问题,请各乡、镇、街道民政办抓紧督促落实于2015210日前将错误信息更正,与现金拨付表保持一致。民政局将于20153月再次组织全区民政工作人员学习“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并下发台账填报表格,请各乡、镇、街道认真检查、学习,努力形成社会救助信息通过统计台账及时上报新常态。

四、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

各乡镇、街办在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过程中,一要完善“三公开”、“两审核两公示”制度,特别是在“阳光听证”工作中,必须做到有会议记录、有影像资料、有明确的听证结果;二要建设定期核实检查机制,定期开展月度、季度核查;三要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确保我区城乡低保工作健康发展。

五、加强城乡低保政策宣传

各乡镇、街办要结合自查自纠活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城乡低保政策、操作规程等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低保政策,推进城乡低保工作会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2015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