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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肺病防治工作督导组到双滦区督导尘肺病防治工作

来源:卫计局  作者:魏新楷  审核:  发布时间:2017-08-31 10:27:42

              为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河北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做好尘肺病防治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8月17下午,省尘肺病防治工作督导组一行12人在省安监局周兴乃处长的带领下对我区尘肺病防治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组听取了区政府工作汇报、查看了职业病防治相关单位的文件和资料,到河钢承钢集团公司的作业现场进行了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和实地检查,督导组认为我区尘肺病防治工作重视程度高、制度完善、责任明确、措施得力,对我区尘肺病防治工作满意。区政府副区长左文娟陪同了检查。

我区现有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54家,涉及冶金、建材、机械、非煤矿山、采选、危化等行业,共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106人,配备率85%,合同危害告知9326人,告知率100%。其中涉尘企业20家,完成专项治理20家。2016年,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10289人,其中接尘劳动者3037人。2017年,已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2303人,其中接尘劳动者802人。截至2017年7月31日,全区现有尘肺病患者25例。2016年无新发病例;2017年新发1例,为我区中介公司介绍非双滦企业。

        近年来,双滦区多措并举,扎实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一是明确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卫生”的原则,区政府对各部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二是建立信息沟通机制,从2016年起,每年由安监和卫计部门分别牵头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 2017年开始,承钢医院作为我区职业健康检查和诊断机构每半月向区卫计和安监部门汇报;三是落实执法监管责任今年以来,区安监局已检查企业24家,检查发现隐患46条,下达整改指令40条。涉尘企业定期检测、现状评价全部按要求完成。人社局执法2次,检查单位260余家,涉及劳动者7800人,查处违法案件28件,补签劳动合同80余份,责令补缴社会保险费3.5万元,共受理投诉案件37件,立案查处16件。区总工会在全区各企业工会中选用一线工作人员为监督员,进一步拓宽了安全生产督管渠道和督查范围。四是强化服务能力建设。承钢医院今年投入资金1700万元购置CT、生化设备和原子吸收等设备,投入50万改造体检环境,扩大体检项目,提高服务能力。五是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每年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期间,区卫计、安监等部门充分利用电视台、警示教育、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报道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