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 | 区人大 | 区政协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医疗卫生 > 计划生育

双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审核:  发布时间:2015-08-03 09:32:46

 

双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
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各街道、区直各相关部门、承钢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河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消除性别歧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构建全区和谐人口环境,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理清思路,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一、进一步明确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目标任务。
以依法查处违法实施计划生育手术、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非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以及非法送养女婴等重点案件为突破口,彻底整顿和规范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个体诊所、药品批发及零售单位的从业行为,通过落实和深化“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规范全区已婚育龄妇女的生育行为,充分发挥计生、卫生、妇联、公安、食药监等部门的管理服务和治理打击职责,营造相关部门(单位)相互支持、积极参与、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标本兼治”的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格局,遏制性别比偏高势头,促进人口结构平衡,实现“十二五”末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值(103-107)范围内的工作目标。
二、进一步明确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中主要部门职责。
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综合治理。为了更好的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优势和积极性、主动性,现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
区人口计生局主要职责:负责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起草和下发各类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协调召开专题会议;定期召集领导小组工作协调会,研究和安排相关工作;加强对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的管理,并做好“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的落实和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工作。会同卫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依法依规对发生“两非”行为的机构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协调建立相关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区卫生局主要职责:会同人口计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依法对发生“两非”行为的医疗保健机构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与人口计生部门共同建立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信息共享机制。按月定期向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数据及有关信息。
落实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制度。各助产机构在孕妇入院之后到出院之前,要对本人及其配偶的姓名、身份证号、详细住址、户籍地、联系电话、分娩时间、分娩方式、新生儿性别、生育证号及发放单位、接生人员等相关信息进行如实登记,录入微机备案,做到纸质与电子档同步,各助产机构要加强本单位住院分娩数据的统计和汇报工作,定期向人口计生局、卫生局报送,并做好保密工作。
落实查验证明制度。各助产机构在为孕产妇实行保健、接产技术服务时,要查验孕、产妇及其配偶身份证、《生殖健康服务证》、《一胎登记服务证》、《准生证》等证明材料,并连同《出生医学证明》存档备查。怀孕14周以上要求终止妊娠而无人口计生部门准予审批手续的要做好情况登记,告知其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终止妊娠。对无证生育或无审批手续,情况紧急危急孕妇生命安全的,准予住院,告知其补办有关手续,并在24小时内与区人口计生局通报情况。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各助产机构对本单位《出生医学证明》实行专人管理和签发,认真执行出生证明办理程序。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要提供儿童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核对无误后,方可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并做好台账登记,与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并存档,永久保存。
落实B超准入制度。加强对B超和染色体检测设备的管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在B超使用部门和助产部门设立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警示标志,与相关人员签订禁止“两非”岗位责任书。B超使用实行“双人双锁双签字”制度。对妊娠14周以上妇女要求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应当在施术前查验、登记受术者的身份证和人口计生部门的审批材料,并将审批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与手术病案一并存档。不能提供有关证明和审批材料的,不予施术并及时报告区人口计生局。凡购置、使用超声诊断仪等设备的机构,应在一个月内将设备类型、数量、使用场地、操作员名单报卫生局备案,私自购置的要严肃查处取缔。
落实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仅限于在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使用机构应建立终止妊娠药品进、销、存管理台账,实现账物、账实相符。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会同人口计生、公安、卫生、妇联等部门定期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行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建立终止妊娠药品流通的严格管理、监督制度,并定期检查。严禁终止妊娠药品在市场上自由流通。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管,完善相关制度,依据有关规定对违规违纪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与人口计生部门、卫生部门共同建立治理“两非”专项行动信息共享机制。
区公安分局主要职责:会同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定期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行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依法打击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
区妇联主要职责:会同人口计生、卫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定期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行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制定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政策措施,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妇女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妇女自身素质、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发挥群团优势,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各乡镇、各办事处、承钢公司主要工作职责:落实好“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实行逐级包保和计生干部包村(居)制度,加大孕情监管力度。对孕妇从怀孕到婴儿出生做到全程孕情跟踪,定期访视,做好孕情记录。发现孕情消失情况,及时反馈信息。
三、进一步明确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从国家到地方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专项考核,实行诫勉约谈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2015年起,市卫计委对出生人口性别比指标实行“两月一通报”制度,未完成任务的县区进行通报批评。今年以来,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波动很大,存在反弹风险。为此,各综治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承钢公司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沟通与协作,有效遏制我区性别比偏高势头。
(二)做好牵头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落实好计生线的“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和卫生线的“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制度”是实现控制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目标的核心内容,区人口计生局、区卫生局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做好各综治单位和各乡镇的协调调度,做好牵头工作,促使全区形成综合治理一盘棋格局。
(三)树立民生意识,建立问责机制。
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正常与否关乎民族繁荣和国家长治久安,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各级党和政府都要站在政治和战略的高度重视和开展此项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承钢公司要强化责任意识,明职定责,加强工作督导和考评,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问责,建立起长效问责监督机制。
 
 
 
 
 
双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2015年7月29
 
 
主题词:计划生育 出生人口  性别比 综合治理   通知
发 送:各乡镇、各街道 综治相关部门 各医疗单位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29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