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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药械日常监管工作计划

来源:双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陈静  审核:司双群  发布时间:2017-01-09 15:04:40

 

2016年度药械日常监管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药械市场监管,提高日常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检查类别与方法
监督检查分日常检查、举报检查、跟踪检查、专项检查。监督检查均采用突击检查,事先不通知被检查单位,采取看、查、问、听等形式进行,必要时进行实地影像取证。GSP跟踪检查、专项检查(有特别要求除外)与日常检查结合一起开展。
二、检查职责
日常检查按属地管理、辖区分局与药械监管股协同检查的方式,全区共有1户药品生生产企业(由药械监管股负责),54户药品零售户(由辖区分局负责日常监管;药械监管股负责GSP跟踪检查、药品抽验),199户医疗机构(其中13户一级以上含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机构的药械监管由药械监管股负责;辖区分局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所的日常监管),13户二类以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由药械监管股负责分类分级监管);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户由辖区分局负责进行摸底建档并监管。
药械监管日常检查可以结合专项检查、GSP跟踪检查、药品抽验等检查,检查要留有痕迹,各单位要及时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上报至药械监管股,由药械监管股及时上报,档案由各分局、股室自行保留,必要时年底汇总至药械监管股。 
三、检查重点
检查要突出重点,对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实行分类监管,以整合有限的监管资源。对确定为重点检查的单位,要加大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对确定为重点检查的品种,要加大监督抽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重点检查单位
1、药品零售户、已获得药品GSP认证证书的经营户、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单位使用单位;
2、药械质量抽验不合格率高的单位;
3、城乡结合部与农村涉药单位;
4、未按规定申报GSP认证或GSP认证未通过的药品零售企业。
(二)重点检查品种
1、注射剂、生物制品、特殊药品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高风险品种;
2、易被假冒或易出现质量问题的常用药品(包括2015年抽验不合格的药品品种);
3、高风险医疗器械。
(三)重点检查内容
1、药品经营户
(1)药品质量;
(2)药品购进渠道,包括购进票据、到货和付款方式;
(3)执业药师在岗情况;
(4)历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5)药品GSP日常执行情况;
(6)假药、劣药、过期药、“回流药”等;
(7)药品储存条件。
2、医疗机构
(1)药械质量;
(2)药械购进渠道,包括购进票据、到货和付款方式;
(3)历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4)药械的储存环境;
(5)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3、医疗器械经营户
(1)医疗器械质量;
(2)医疗器械购进渠道,包括购进票据、医疗器械注册证;
(3)储存条件
四、检查频次
药品生产企业每年不少于2次检查;药品零售户日常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每年不少于1次;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单位按分类分级监管办法,实施三级监管的每年不少于1次,实施二级监管的每2年覆盖一次检查。
五、检查要求
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为标准,事事处处不忘树立食品药品监管权威、高效的形象,为实现安全风险最小化、监管效率最大化,检查人员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认真践行科学监管理念,提高业务综合能力,掌握药械流通规律,摸清违法违规行为方式,探索有效、高效的监管方法,加大监管力度,依法实行严厉的处罚措施,我区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一)检查纪律:依法检查,文明执法,公正公平;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在被检查单位就餐,不接受馈赠和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严格执行“两反馈”制度,接受当事人的监督;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要加强业务指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规定要报告的及时报告。本局人员一律不得为当事人打招呼,检查人员要保守秘密。
(二)检查准备:检查人员每次检查前要调阅历史检查记录,详细了解被检查单位情况与检查记录,要经常关注各地监管和案件信息,分析动态,学习掌握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技能,提高检查的靶向性,提高工作效率。
(三)检查记录:记录要客观、准确、详细、规范;对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合理的整改要求和改正期限;计分按要求,对不能在现场确定的要及时商量后记录,对暂记分取消的要有依据并记录;各信息录入责任人将检查记录及时输入监管信息数据库,记录单及时归档。对药品经营企业应检查并记录:药学技术人员在职在岗情况、店堂广告情况、购销盐酸曲马多制剂情况、凭处方销售含可待因的复方制剂与麻黄碱复方制剂的情况等;对区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监管记录应简要记录检查的内容、过程,抽查的药械品种。
(四)建档要求:各涉药单位每个一档,内容包括基础资料、检查记录、行政处罚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举报投诉记录等。归档要及时。逐步建立并完善电子档案。
(五)结果运用:为加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我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保障水平提供实践基础。
 
                     承德市双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