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8年食品销售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双滦市监〔2018〕53号
区局各相关股室、分局: 现将《2018年食品销售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双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
双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食品销售监管工作要点 2018年全区食品销售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主动适应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为统领,以不断提升市场销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主线,以严格落实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为抓手,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违法严惩理念,在强化日常监管方面下真功,在开展专项治理方面见实效,在提升监管成效方面求突破,有效防范销售环节食品安全不发生群体性、区域性或系统性风险,力促全区销售环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严肃日常监管,确保履职尽责依法合规 (一)加强食品销售日常监管。贯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强化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规范日常检查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切实提高日常监管水平。 (二)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抽查考核,督促食品销售主体认真落实进货查验以及查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等制度要求,加强对食品销售场所、设备设施和食品销售过程管理,自觉规范销售行为。 (三)加强食用农产品销售监管。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通知》要求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强化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四)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系统,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逐步完善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继续加强与农业部门协作,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加大销售环节整治力度,促进源头治理,保障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开展专项治理,力求以点带面逐步规范 (五)突出抓好“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型”超市(店)培树工作。按照省局《关于在全省开展食品销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自今年开始至2020年底,要积极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型”超市培树行动。具体任务是:创建大型以上食品销售示范单位1个,中型食品销售单位10个,小型食品店(含农村)100个,以创建促规范,以规范促安全,全面提升我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六)深入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程。着力培育一批示范超市,打造一批优质精品肉菜专柜,并对已经完成创建任务的食品销售示范单位(示范街)实施跟踪监管。认真总结创建成效,扩大基地采购、农超对接、供应商供货,推进“三同”食品进超市。要通过创建活动,着力培育和打造一批经得起检验的示范典型,树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行业标杆,激励提升其他超市、其他业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七)继续开展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整治提升工程。督促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完善场内巡检和抽样检验制度,主动发现、处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引导有条件的市场进行优化升级改造。对承钢医院路北区市场整治提升开展集中治理,确保年底前达到验收标准。 (八)稳步推进农村销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程。认真查找和梳理农村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业态和重点场所及监管薄弱环节,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治理。积极探索对农村大集等经营场所食品销售的监管;研究探索推进农村电商食品销售平台规范运行的方式方法;积极推进农村食品统一配送,鼓励农村食品连锁经营配送。 三、创新监管方式,狠抓重点问题治理提升 (九)加强重点问题治理。继续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开展牛百叶非法添加氢氧化钠、双氧水,海参、鸭血非法添加甲醛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一非两超”问题的监督检查和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开展畜禽水产品、粮食及粮食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辅助食品、酒类、进口食品、网络销售食品、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强化监管,排查隐患,防范食品安全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对农村电商、食品销售者异地仓储、展销会食品销售、农村大集等开展调研,不断完善监管举措,创新监管手段,建立长效机制。 (十)积极探索互联网食品销售监管。以互联网食品销售监管平台开发和应用为契机,强化线上线下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落实。研究新形势下加强网络食品销售监管的措施和办法,实施以网管网、协同管网,加强与通信部门的合作,上下游协同配合,监督网络第三方平台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查处网络食品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研究推动食品电子备案追溯管理。继续推动全区销售环节食品电子备案管理,建立“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查”的电子追溯体系,力争使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等高风险食品全部纳入电子追溯管理。 四、抓好队伍建设,确保人员适应监管体制 (十二)适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继续抓好《食品安全法》和即将修订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组织基层新到岗监管人员认真学习《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充实监管人员相关业务知识,提升队伍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 (十三)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各种集中培训班、企业大讲堂、发放宣传手册等办法,对销售环节食品经营者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的培训,确保食品经营人员知法、懂法、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