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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口计生局工作职能 科室内部设置及职责

来源:  作者:  审核:  发布时间:2011-11-07 11:40:43
一、区人口计生局工作职能与职责:
依据《关于印发双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双滦政办〔2011〕83号,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区委、区政府涉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要求。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制订执行人口计划的措施、方法,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促进人口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全区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负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和考核。
(三)组织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理论研究;组织计划生育科研成果和避孕节育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负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对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工作。
(五)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稳定低生育水平。
(六)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编制区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建设投资的预决算;督促落实镇级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并检查其使用情况;指导监督避孕药具的供应和管理;管理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
(八)承办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计划生育实行综合治理。
(九)管理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培训。
(十)受理计划生育来信来访,调查处理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案件。
(十一)指导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科室内部设置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系统文电、档案、信息、综合文字、信息上报工作;指导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组织建设;负责药具的管理与发放;负责财务工作。办公电话:4044261
(二)政策法规股:
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本系统法制建设;负责行政处罚和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的调查处理和组织听证工作;负责再生育审批、农村独生子女中高考加分计划生育审查;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公益金救助、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办公电话:4040911
(三)统计宣传股: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做好病残儿、伤残成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审核工作;指导技术服务站全面工作;指导乡(镇)、村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关爱女孩,出生婴儿性别比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