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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作者:  审核:  发布时间:2014-09-17 15:43:17
      新学期开始是学校安全事故的易发期。秋季又是传染病、食品卫生等安全事故的多发时段。为切实维护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承市政办传2014120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安全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学生的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涉及千家万户幸福,广为社会关注。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刻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政治意识和“不能出问题”的责任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真正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指挥、运转协调、科学有效的学校安全组织领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明确任务,层层明确责任,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检查和考核制度,落实奖惩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推动工作落实,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

二、抓住关键环节,落实防范措施

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关于学校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围绕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重点突出整治问题,扎实有序地做好学校安全各项工作。

(一)开展安全排查。秋季开学前一周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学校安全大排查活动,对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严格整改。区教体局要对辖区内学校安全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问题,抓紧整改落实,确保安全排查全覆盖,不留任何死角死面。区公安、林水、卫生、食药监、交通、消防、环保、供电等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对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能解决的立即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及时向区政府汇报,提出解决意见,做细相关工作,确保不出问题。通过安全大排查,着力把各类不安全、不稳定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提高维护学校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二)做好消防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学校消防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做好师生防火疏散演练,提高师生自救自护能力。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认真排查学校教室、微机室、实验室、宿舍、食堂等场所的消防隐患,整改用电线路,规范用电、用火、用气。加强教学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监管,实行专人管护和专门地点存放。畅通楼梯、楼道、门窗等安全疏散通道,配置醒目标志,确保发生火灾时师生能够顺利疏散、逃生。

(三)确保饮食安全。要在“平安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学校饮食安全管理,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饮食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以及食品贮存、加工制度,对师生饮食卫生安全依法实施动态全程管理。严格食堂安全保卫工作,严防投毒事件发生。加强对学校食堂、小卖部以及自备水源等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的经常性检查,切实消除一切可能造成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流行的卫生隐患问题。严格饮用水安全管理,对饮用水质量进行检查,防止发生学生饮用变质水。要结合国家、省、市开展的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餐饮服务单位、饮食摊点等进行逐户检查,加大依法查处力度。

(四)保障交通安全。要进一步规范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切实做好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加大对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力度,及时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凡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经检验合格才能投入使用,坚决制止超载、超速和使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等违规违章行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审验力度,加强对学校周围交通秩序的疏导,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有序通行。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认真落实签订责任状、学生交接签字等制度措施,做好学生乘车人数、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情况、行驶路线等相关统计工作,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并完善与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要督促幼儿园严格执行幼儿接送车辆跟车教师清点人数制度,坚决避免幼儿被遗忘在车上致死事件的发生。

()强化宿舍管理。要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学生请销假等日常管理制度。寄宿制学校严格实行学校领导值班制,选派宿管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并对学生宿舍周边安全及宿舍内部安全情况进行巡查巡视,做好学生夜间点名和无故夜不归宿者报告工作。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学生离校回家必须向学校请假,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登记后方可离校,学校要及时电话告知家长。

(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明确整治重点,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打击伤害师生生命安全以及社会闲散人员到学校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行为;下大力气持续治理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交通标识标线缺失或不规范等现象;加强对校园周边网吧、游艺机室、卡拉OK厅、发廊和浴室等营业场所的整治,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坚决依法取缔学校周边的无证摊贩、小饭馆、小旅馆,严厉打击非法网吧和娱乐场所,严禁假冒伪劣商品、“黄赌毒”读物在学校附近出售,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七)积极应对自然灾害。区教体局要密切联系林水、国土资源等部门,随时关注天气预报信息,将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及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等信息,快速准确地传达到每一所学校,按照市政府关于暴雨、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重污染天气等灾害的防御办法,提前采取防范措施,严防因可能发生的雷雨、地震、寒流、冰雪等自然灾害而造成生命财产损失。要认真落实好《河北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生防溺水知识教育,避免和减少学生溺亡事故发生。

(八)加强安全教育。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将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正常教育教学计划,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栏和班会、队会、社会实践活动等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让学生了解安全知识,掌握安全避险方法。结合学校所在区域环境、季节变化、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和学生特点,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制定详细应对措施,开展多种形式安全应急演练,增强师生自救互救和第一时间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学生矛盾排查工作,全面掌握班级学生情况,有效预防学生滋事斗殴事件的发生。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沟通,对“问题”学生、违纪学生要及时通报学生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引导工作。教体局要定期组织开展对学校管理人员、安全工作人员以及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专题培训活动。

(九)落实安全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学校门卫、值班、巡逻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校园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环节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有专人负责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各项内部安全管理规定落到实处。教体局要加强对教职工、聘用人员、临时工的资质审查,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侵害学生事件的发生。做好管制刀具和其他能够伤害学生的物品器械的清缴工作,协调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进行源头治理。落实好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避免出现传染病暴发流行事件。严格大型集体活动和校外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确需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的要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并认真落实“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制定安全预案,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应急值守

    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应急值守制度,明确信息记录、值班台账、岗位职责等要求,确保应急值守工作规范、有效开展。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安全工作专职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落实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完善突发事故紧急预案和安全预警机制。凡发生师生员工死亡或重大伤害等突发事件的,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及时、妥善处置,并及时按规定、按程序逐级报告,对迟报、瞒报、漏报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学校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积极做好新闻媒体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