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20号)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为扎实做好全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强化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落实
2018年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新春佳节,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繁忙,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加,一些企业抢工期、赶进度、增效益意愿强烈,重生产、轻安全思想抬头,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春节期间群众出行和群体性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对安全生产造成诸多不利影响。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思想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各环节、各领域、全过程,切实加强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分析这一时期安全生产规律特点,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部位,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紧盯重点行业领域,确保全覆盖、无死角,要把隐患当事故对待,实施台账式、清单式管理,确保所有隐患第一时间整治到位。
消防安全领域要大力推进电气火灾、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紧盯车站、医院、学校、大型商场、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以及三合一、多合一、易燃易爆、群租房、出租房、彩钢板房、厂房库房、仓储物流、批发市场、老旧住宅等火灾隐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灭火设施、消防安全网格化防控体系进行排查检查,有效管控火灾风险,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交通运输领域要强化重点时段、事故多发路段和道路、公交、隧道、桥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执法检查,大力整治交通设施隐患和道路运输秩序,突出“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校车、农村面包车,严查“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违法违章行为,严防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上车。
电代煤、气代煤领域要加强双代工程安全监管,组织燃气、电力企业加强燃气管道调压站(柜)和输变电设施安全管理,定期校验安全阀、压力表,严防各类管线、站点设备火灾事故。
非煤矿山领域要全面检查超范围采矿、以采代探等行为,加强对全区所有生产、基建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尾矿库企业、已关闭矿井、改扩建矿井和停产整顿矿井等的巡查监控,严防垮坝、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领域要加强产运销储等各环节、全链条检查,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严防不合格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行为。
城乡公共设施领域要重点检查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公共基础设施,加强对生产设备设施的维护和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运行;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坚决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人员密集场所领域要重点检查商贸流通和商贸服务企业、旅游景点、养老院、医院、学校、网吧、KTV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查巡逻检查、守卫防护、事故隐患和问题排查等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严查旅游景点、宗教活动场所、文娱活动场所等是否建立人流量监测预警机制,学校的校舍、实验室、机房、食堂、校车等是否达到安全要求,大型群众性活动是否经过审批、是否制定安保方案和预案,商贸流通和商贸服务企业、占路经营的市场在防火、防人员踩踏、燃气液化气使用和交通安全方面是否存在隐患等。
农林牧领域要重点检查畜禽屠宰企业,农药、饲料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重点开展农业大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三、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不贷
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在春节前后集中开展督导执法检查。要突出事故频发、问题集中、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和行业领域,突出发生过较大以上事故、存在重大问题隐患、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企业,采取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持续保持严打重罚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三违”、烟花爆竹“三超一改”、道路交通“三超一疲劳”、建筑施工“三抢”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要严格责任追究,按照“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原则,对不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治、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安全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非法行为,依法依规从重处理,并纳入企业诚信体系“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力,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以及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连续发生一般事故的地区和部门,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和事故接报处置工作,牢固树立应急值守工作无小事的理念,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所有参与值班的人员务必要熟悉值班程序、遵守值班纪律、落实值班责任,确保事故信息接报、上报、处置迅速有效。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和全社会有效防范应对。要充分发挥专业救援队伍和救援装备作用,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升事故处置能力和水平。
区安委办负责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此通知下发到分管企业,切实将文件精神传达到一线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