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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住建局转发省住建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双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李智  审核:葛廷杰  发布时间:2018-05-30 17:10:24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准确核实危房改造对象,按照市住建局《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将住建部办公厅及省市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信息公示工作。现就我区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请各乡镇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市住建局通知要求,各乡镇负责本次公示的组织实施。要求各乡镇按照要求制作公示单、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公示,保证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及时核实处理公示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等,本次集中公示要在2016年4月15日前完成。
公示结束后,各乡镇务于4月16日前将危房改造对象公示单报双滦区危房改造小组办公室,4月18日前乡镇将复核后的计划改造对象信息及公示单的照片录入信息系统,各乡镇将本乡镇《“十三五”期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表》报住建局公共事业管理办公室;双滦区危房改造小组办公室将对乡镇政府上报的公示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及时进行汇总上报。
公示期间,省住建厅、市住建局和区住建局将开展监督检查。